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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是馬雲的996,郭董的16小時,
或是伊隆馬斯克、比爾蓋茲等等,
你有沒有發現, 這些事業有成的人,
都是工作時間特別長的人。


很多人一聽到馬雲鼓勵996,郭董說要每天工作16小時,
就開始各式各樣的吐槽,說什麼慣老闆,
用的又不是你的肝等等,
但是你有沒有想過,
為什麼這些成功人士,都鼓勵長時間工作?


我們先想想, 什麼樣的情況下你會鼓勵一件事情?
通常這件事情對你來說是愉快的、開心的, 你才會分享才會鼓勵,
如果你上班是996或是要做16小時,
你會想鼓勵這件事情嗎? 如果不會,那為什麼其他人會?
因為上班這件事對你來說,是痛苦的、是不愉快的。


你有沒有發現, 你覺得上班是痛苦的,他們卻覺得是愉快的,
你時間一到就想趕快走,他們卻一點都不在意,
你真的認為他們在鼓吹的是長時間工作嗎?


我認為他們是在鼓勵要找到自己喜歡的事情,並且持續去做,
比如馬斯克,想改變世界,就創了電動車、太空公司,
或是巴菲特,喜歡賺錢,就持續的吸收資訊投資有價值的公司,
對別人來說,他們是在上班,
但對他們而言,他們只是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,
一個求溫飽一個求樂趣,這兩種人的前途怎麼可能一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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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書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